2017-05-1612:02

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王姓男子常去台南安平區一間連鎖咖啡廳消費,辦了一張儲值會員卡,上個月會員卡遺失,王想重新補辦,希望能將剩餘儲值金額,轉存到另一張會員卡,店家楊姓督導回應,會員卡如同現金不記名,因此掉了無法補發,不過王男認為,店家都可以透過他的電話,查出他剩下多少餘額,為何不能補發會員卡,認為店家的規定違反法律,怒告店家涉嫌侵占。

王男指出,他的會員卡不見了,他到咖啡店請店員輸入卡片的認證碼,也就是自己的手機號,結果發現裡面還有點數與儲值,他希望付錢補辦一張新的會員卡,並請店家將剩餘的儲值存入新卡,但店家拒絕。

當時咖啡店回應王男,會員卡如同i cash卡片一樣,掉了無法賠償卡內剩餘的儲值,因此希望王男見諒,遺失的舊卡無法將卡內儲值轉移。

不過王男很氣憤,他認為咖啡店既然能查出他的舊會員卡內還有剩下多少錢,那麼就有一定的認證方式,應該可以轉移到新卡,咖啡店的回應他無法接受,這感覺像有人告知他銀行金融卡不見了,所以裡面的存款也沒了,因此到市警四分局提告。

店家對此沒有多做回應,咖啡店的楊姓督導強調,卡片的認證號碼,當初是客人自行輸入,由於涉及個資,店也也無權私下查證,且當初辦卡合約也說明,會員卡不記名,若遺失無法補發。

不過有刑事人員認為,這一事件有討論的空間,如果店家規定本身就違法,或是有違公平正義、善良風俗,那麼基本上合約沒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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