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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宜蘭縣海軍艦隊服志願役的台南酒店業經紀楊姓役男,今年初在拉K被逮獲,遭記兩大過汰除,但楊男卻在退伍令生效前,利用病假期間潛逃、躲藏,逾期未歸營達17天,檢方依違反職役職責起訴,法官處拘役20日,緩刑2年。
20歲楊姓志願役士兵,服役期間拉K被發現,遭記兩大過後被陳報汰除,退伍令在今年5月16日生效。
在退伍令生效前,楊男仍是現役軍人,軍隊長官因他心緒不穩,4月20日起准予他病假外出就醫8天,28日台南網頁設計回營,楊男卻在第5天,利用轉診到開放式病房機會,趁醫院體能活動時間乘機潛逃出院,28日仍未歸營報到,而遭通緝。
楊男輪流在宜蘭火車站、羅東火車站間遊蕩,躲避追緝,企圖混到退伍令生效,但仍躲不過法網,他在退伍令生效前1天,5月15日早上8點50分,在宜蘭火車站被宜蘭憲兵隊查獲。
憲兵隊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「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罪嫌」將楊男送辦,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,認為楊男知道自己不到1個月就會被勒退,沒有「意圖長期脫免職役」的罪嫌,因此改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擅自缺職逾6日罪嫌起訴。
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,雖然離營脫管行為可議,但衡酌楊男僅國中畢業、年僅20歲,無前科素行良好,加上坦承犯行,認為他是一時情緒不穩、智慮未周才離營,並無再犯之虞,處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,緩刑兩年。 AE08133C6CBB6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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